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复审及体检公告
2022-07-24 21:08 来源: 健康凉山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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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资格复审及体检公告

根据《凉山州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人员招募的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募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7月26-27日(8:30-12:00,14:30-17:30)。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1份。若报考人员为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需提供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为2022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鲜章的证明材料,但证明材料中所列资格条件必须包含报考岗位需审核的内容。

4.《招募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见附件3)。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6.公告中要求的,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若报考人员为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或印证资料。

7.若报考人员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的省内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关奖励证书或文件。

在7月27日17:30前未交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所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体检

(一)体检工作

1.体检时间和地点

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待资格复审通过后见体检通知单。

2.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收费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每人500元左右(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复检费用另计。请考生准备好所需费用(现金)。

4.体检要求

(1)体检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通知单。

(2)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饮食清淡,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禁食、禁水)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体检当天请勿佩戴隐形眼镜,眼睛近视者请自行佩戴框架眼镜。

(5)体检当天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检则视为自动放弃。

(6)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按本次公告标准进行体检的,原则上不要求重复体检,但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都需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或毛发检验)。

(8)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个人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9)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不合格即体检不合格。

(10)招募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的当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怀孕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可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的再上岗。

(二)疫情防控

1.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参加体检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体检过程中,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3.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州外来凉考生需持本人体检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州内考生持本人体检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参加体检。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体检: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3)体检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体检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7)体检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体检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体检。

6.体检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体检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体检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由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不具备继续完成体检的考生,由现场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7.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凉山州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凉山州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有关要求

1.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公布的公告事项,影响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手机关机、停机、换号等造成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服从医务人员的安排和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影响、干扰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否则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报考岗位所在地咨询电话。

 附件:1.凉山州公告卫生特别服务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州直属单位、县(市)岗位(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资格复审地点及咨询方式汇总表

3.招募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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